合肥高新城創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鳩堰河小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2年9月6日,合肥高新城創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鳩堰河小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評審會。與會代表查看了項目現場及周邊環境,并根據合肥高新城創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鳩堰河小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合肥高新城創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鳩堰河小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項目建設地點主要在斑鳩堰河小流域內,涉及浮山路渠、東支渠 、1#排水溝、2#排水溝、柏堰湖。
實際建設內容包括:
(1)渠道整治工程:擬對浮山路渠(繞城高速-望江西路)渠道進行改造,改造長度約246m。東支渠(楊林路-豐樂河路)渠道進行清淤,清淤長度440m;1#排水溝進行清淤,長度200m;2#排水溝進行清淤,長度240m。設置兩處溢流堰設置2處攔水堰:分別位于望江西路箱涵北側和燕子河路北側。
(2)初期雨水截流完善工程
在浮山路渠增設初期雨水截流井及截流管道、初雨提升泵站、改造現有截流井、增設攔蓄盾、新建楊林路初期雨水就地處理系統、新建燕子河路就地處理系統、新建柏堰湖就地處理系統、雨水排口可視化改造等。
(3)河道生態修復工程:在浮山路渠設置曝氣設施、種植水生植物,修復面積9406m2。
(4)柏堰湖生態完善工程:浮山路渠入口處荷花塘修復面積23000m2,東支渠入口處睡蓮塘修復面積6000m2。
(5)生態補水工程:設置補水提升泵站,沿浮山路鋪設補水管道。設置3處浮山路渠補水點,分別位于浮山路渠北側、望江西路南側、燕子河路北側。
(6)建設在線監測及智慧水務平臺。建立智慧流域水環境管控系統,主要包括物聯層、數據層、平臺層、管理層、服務體系5個方面。綜合雨量、水位、水質監測數據,結合管網-河道水質模型,精準調控截流量。
(7)草皮復綠工程:河道兩側生態復綠6000m2。
(8)山水林田湖草沙專項設計:水源涵養林10000m2。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合肥高新城創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委托合肥嘉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鳩堰河小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2年3月2日經合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生態環境分局審批(環高審[2022]10013號)。
(三)投資情況
本次驗收實際總投資7600萬元,環保投資410萬元,占工程總投資的5.39%。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針對合肥高新城創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鳩堰河小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項目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等環保設施落實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對各項環境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核實。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次驗收實際建設情況與環評及批復對比,發生如下變動:
(1)實際取消兩處生物凈化渠建設;
(2)取消西擴公園內2處滾水壩建設;
(3)水源涵養林的水上水下觀測點改為臺階式觀測點;
(4)減少了睡蓮塘修復面積。取消固定堰,土埂,浮葉植物和沉水植物;
(5)生態復綠改為草皮復綠。
根據原環保部《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 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2015】52 號)文可知,項目的生產工藝、建設性質、規模、地點等因素均未發生重大變動,故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大氣污染物主要有施工過程中土方開挖、回填、堆放和車輛交通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揚塵;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運行時 排放的燃油機械廢氣、底泥清淤產生的惡臭等。主要做好運輸車輛和機械的維護、保養工作減少尾氣排放,采取了施工場地灑水、封閉運輸等措施,對周邊大氣環境影響較小。運營期廢氣主要為初雨提升泵站產生的惡臭。廢氣經收集后,分別通過1套離子除臭裝置處理,經一根3m高的排氣筒排放。廢氣經處理后,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產生的廢水為施工廢水和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工人員就近租住,生活污水進當地污水系統,經污水管網排入西部組團污水處理廠。砂漿運輸車沖洗廢水、基坑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機械維修清洗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清液回用;不能利用的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西部組團污水處理廠,對周邊水環境影響較小。經現場走訪調查,施工期未發生污水亂排污染水體的現象。運營期廢水主要為項目運行管理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管理人員生活利用就近公廁。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不在夜間進行施工,對運輸車輛進行限速等減少噪聲對周邊居民的影響。運營期噪聲為初雨提升泵站、一體化設備運行過程中各類泵、風機產生的噪聲。選擇低噪聲設備,設備附帶消聲和隔聲設施;已加強設備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時產生的高噪聲現象,措施落實后,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產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統一收集后運走,由環衛部門處理。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為格柵攔截的柵渣、各就地處理系統產生的污泥。格柵攔截的柵渣集中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就地處理系統產生的污泥及時采用密閉罐車轉運至城管局第三倒土場綜合利用。固廢得到有效處置,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5)生態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施工期很好地落實了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臨時占地已基本恢復其原有土地利用功能,未發現施工棄土棄渣隨意棄置。施工結束后,項目永久占地采取了工程措施,未發現明顯的水土流失現象及痕跡。
本項目區域不涉及自然保護區、自然遺產地等特殊生態敏感區,也不涉及重要生態敏感區,未發現國家保護植物和古樹名木分布。本項目岸線生態改造及修復保護施工過程中,會對治理區域內實施綠化措施,對原有生境進行提升,對區域陸生植被具有提升覆蓋率和豐富物種數量具有積極影響。施工結束后對臨時占地采取了以自然恢復為主,恢復成人工植被,生態恢復良好。
河道周邊動物主要為麻雀、老鼠等,施工期間,施工產生的噪聲、揚塵會對現有動物造成驅離。項目周邊為人類活動區,周邊麻雀、老鼠已適應人工活動影響的自然生境。項目施工結束后,受影響的動物回遷移原生境生活。項目建成對陸生動物影響較小。
本項目區域不涉及重要濕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等重要生態敏感區,未發現國家水生動物。項目施工期短,隨著施工結束河內水流逐漸恢復原樣,魚類通道也恢復,因此建設對魚類影響較小。
運營期對河流的水質起到明顯的改善作用,大大改善水生生物的生境,水質的逐步改善,為魚類、底棲生物和水生植物等提供適宜的生存環境,有利于水生生物多樣性的提高。運營期恢復綠化,利于水土涵養和景觀美感程度的提高。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地表水
驗收監測期間,浮山路渠匯入柏堰湖入口處地表水pH值日均濃度范圍為7.0~7.3,溶解氧日均濃度分別為6mg/L、5.7mg/L,氨氮日均濃度分別為0.502mg/L、0.503mg/L,COD日均濃度分別為17mg/L、15mg/L,BOD5日均濃度分別為2.9mg/L、2.3mg/L,總磷日均濃度分別為0.114mg/L、0.107mg/L,高錳酸鹽指數日均濃度分別為3.5mg/L、3.4mg/L。
荷花塘出水口地表水pH值日均濃度范圍為7.0~7.4,溶解氧日均濃度分別為7.1mg/L、5.9mg/L,氨氮日均濃度分別為0.419mg/L、0.442mg/L,COD日均濃度均為16mg/L,BOD5日均濃度分別為2.7mg/L、2.4mg/L,總磷日均濃度分別為0.062mg/L、0.057mg/L,高錳酸鹽指數日均濃度分別為1.2mg/L、1.35mg/L。數值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III類標準要求。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楊林路初雨提升泵站無組織的氨最大濃度為0.08mg/m3,硫化氫未檢出,臭氣濃度為<10(無量綱)。習友路初雨提升泵站無組織的氨最大濃度為0.08mg/m3,硫化氫未檢出,臭氣濃度為18(無量綱)。滿足上海市地方標準《惡臭(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DB31/1025-2016)中相關標準要求(氨≦1.0mg/m3,硫化氫≦0.06mg/m3,臭氣濃度≦20(無量綱))。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楊林路初雨提升泵站、習友路初雨提升泵站四周噪聲晝間最大值為59dB(A),夜間最大值為49dB(A),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五、驗收結論
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達標排放,總體符合驗收條件,驗收工作組同意通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
六、后續要求
定期檢查柏堰湖調蓄塘一體化就地處理設備、楊林路就地處理系統、燕子河路排口一體化處理設備和環保設備的運行情況。
七、驗收人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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