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昊之澤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噴涂生產線項目
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4年5月23日,合肥昊之澤科技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新建噴涂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與會代表查看了項目現場及周邊環境,并根據合肥昊之澤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噴涂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合肥昊之澤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噴涂生產線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合肥市肥西縣紫蓬鎮工業集中區紫二路東側合肥景通機械電子有限公司3#廠房內,為新建項目。環評中設計分二期建設。一期建設1條噴漆線(1#),可年表面處理家電類結構件20萬件、汽車零部件30萬件。二期建設2條噴漆線(2#、3#),可年表面處理家電類結構件10萬件、汽車零部件10萬件。
本次階段性驗收1條噴漆線(1#),目前實際具有年處理家電類結構件20萬件、汽車零部件30萬件的能力。環評設計的另2條噴漆線(2#、3#)目前暫未建設,不在本次階段性驗收范圍。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合肥昊之澤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委托安徽四維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新建噴涂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同年12月27日經原肥西縣環境保護局審批(肥環建審[2017]373號)。
公司于2018年6月組織并通過了一期項目的廢水、廢氣階段性自主驗收,噪聲、固廢于2018年7月20日經原肥西縣環境保護局驗收(肥環驗第[2018]21號)。
公司于2021年9月組織并通過了二期項目的自主驗收。
由于設備壞損,不適應生產需求,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開始將廠區所有生產線全部拆除,重新建設。
本項目排污許可為簡化管理,變更時間為2024年3月25日,證書編號:91340123MA2NH7ED9Y001X。
(三)投資情況
本次階段性驗收項目實際總投資為1200萬元,實際環保投資為280萬元,占總投資的23.33%。
(四)驗收范圍
本次階段性驗收針對廠區已建設的1條噴漆線(1#)及其配套工程、環保工程進行竣工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次階段性驗收項目實際建設情況與環評及批復對比,發生如下變動。
1、原環評中調漆廢氣、噴漆廢氣:經密閉收集后,通過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濃縮+脫附催化燃燒裝置處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流平廢氣、烘干廢氣:經密閉收集后,和調漆廢氣、噴漆廢氣、打磨粉塵匯集一起通過活性炭吸附濃縮+脫附催化燃燒裝置處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實際為了提高顆粒物和VOCs的處理效率,每個噴漆室均設置1套干式過濾+水噴淋+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調漆廢氣、噴漆廢氣、流平廢氣、烘干廢氣:經密閉收集后,分別通過3套干式過濾+水噴淋+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1、TA002、TA003)處理后,再匯集一起經過1套RTO燃燒裝置(TA004)處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氣筒(DA001)排放。
2、原環評中打磨粉塵:經密閉收集后,通過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濃縮+脫附催化燃燒裝置處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實際為了提高打磨粉塵的處理效率,因此單獨設置一套水噴淋和袋式除塵器裝置處理廢氣,并增加一根排氣筒,便于廢氣的排放。新增排放口為一般排放口,且污染物排放量不會增加。打磨粉塵:打磨工位下方設置水槽,打磨粉塵落入水槽中,一部分進入水中,一部分顆粒物經集氣管收集后,通過1套水噴淋+袋式除塵器(TA005)處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氣筒(DA002)排放。
3、原環評中水簾噴漆室外排水通過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外排,實際水簾噴漆廢水通過在水池中投加PAC、PAM絮凝沉淀后,清撈漆渣,廢水不外排。廢氣處理裝置增加了水噴淋和打磨水槽,廢水主要成分為SS,定期清撈沉渣即可,不外排。
4、環評中要求廠區設置1個85m3的應急事故池,實際依托合肥景通機械電子有限公司現有的一座60m3的事故應急池,位于3#廠房北側,用于收集事故狀態下的消防水,已設置截流閥。合肥景通機械電子有限公司根據整個廠區的情況建設了60m3的應急事故池,可以滿足整個廠區的事故廢水收集要求,因此依托可行。
綜上所述,對照《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需重新報批環評手續),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次階段性驗收產生的廢水主要為職工辦公生活污水。職工辦公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經市政管網排入合肥西部組團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派河。水簾噴漆廢水經預處理后定期清撈不外排。水噴淋廢水和打磨水槽廢水定期清撈不外排。
(二)廢氣
本次階段性驗收廢氣主要為調漆廢氣、噴漆廢氣、流平廢氣、烘干廢氣、打磨粉塵。
調漆廢氣、噴漆廢氣、流平廢氣、烘干廢氣經密閉收集后,分別通過3套干式過濾+水噴淋+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1、TA002、TA003)處理后,再匯集一起經過1套RTO燃燒裝置(TA004)處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氣筒(DA001)排放。
打磨工位下方設置水槽,打磨粉塵落入水槽中,一部分進入水中,一部分顆粒物經集氣管收集后,通過1套水噴淋+袋式除塵器(TA005)處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氣筒(DA002)排放。
(三)噪聲
本次階段性驗收噪聲主要是打磨房、空壓機、風機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機械噪聲,其聲級值為65~85dB(A)。通過采用低噪設備,廠房隔聲等措施降噪。
(四)固體廢物
職工辦公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袋裝化后,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清運處理。廢擦拭抹布、廢砂紙、貴金屬催化劑鉑鈀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資單位回收利用。廢過濾棉、廢油漆桶、漆渣、廢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暫存于危廢庫中,定期交由安慶京環綠色環境固廢綜合處置有限公司處置。
危廢庫位于廠房1層東北側,建筑面積為15m2,地面已做防腐防滲措施,已設置防泄漏托盤。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總排口處pH值日均濃度范圍為7.9~8.3(無量綱);COD日均濃度分別為128mg/L、121mg/L;BOD5日均濃度分別為28.5mg/L、20.3mg/L;氨氮日均濃度分別為25.8mg/L、21.4mg/L;SS日均濃度分別為32mg/L、29mg/L;石油類日均濃度均<0.06mg/L;總磷日均濃度分別為1.47mg/L、1.24mg/L,均滿足合肥西部組團污水處理廠接管濃度限值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要求。
2、廢氣
DA001(調漆廢氣、噴漆廢氣、流平廢氣、烘干廢氣)出口外排顆粒物最大濃DA001(調漆廢氣、噴漆廢氣、流平廢氣、烘干廢氣)出口外排顆粒物最大濃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別為13.2mg/m3、0.135kg/h,揮發性有機物最大濃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別為1.53mg/m3、0.014kg/h,SO2和NOx未檢出。
DA002(打磨粉塵)出口外排顆粒物最大濃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別為23.1mg/m3、0.337kg/h。
顆粒物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6號文)中重點區域的限值要求。總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滿足《天津市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在》(DB12/524-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SO2、NOx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6號文)中重點區域的限值要求。
廠界顆粒物最大濃度為0.166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顆粒物≦1.0mg/m3)。揮發性有機物最大濃度為0.0847mg/m3,滿足《天津市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在》(DB12/524-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揮發性有機物≦2.0mg/m3)。
廠區內非甲烷總烴最大濃度為0.78mg/m3,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表A.1廠區內VOCs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非甲烷總烴≦6mg/m3)。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噪聲晝間最大值為59dB(A),廠界噪聲夜間最大值為48dB(A),廠界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五、驗收結論
本次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達標排放,總體符合驗收條件,驗收工作組同意通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階段性竣工驗收。
六、后續要求
企業應加強對各項污染治理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保障設施正常穩定運行,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七、驗收人員信息
見附表
驗收意見
合肥昊之澤科技有限公司